【推荐】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待遇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2-019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第三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三、 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12万元(含税)/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均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照了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制定,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2-020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内部工作调整,李进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李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聘请项仁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因职务调整,金钟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金钟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李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聘请徐瑞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因个人工作调整,邹本锋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一、 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因内部工作调整,李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进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进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自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鉴于其总经理职务负责下的工作交接已平稳完成,董事会认为其辞任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李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48.50万股,间接持有公司2,102.2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5%,李进先生辞职后仍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公司财务总监金钟先生因职务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金钟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自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金钟先生的工作将会进行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金钟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和财务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金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金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2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金钟先生辞职后仍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三、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邹本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邹本锋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邹本锋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自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邹本锋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其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邹本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本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4.00万股,间接持有公司311.2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邹本锋先生辞职后仍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四、关于聘任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李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聘请项仁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项仁勇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长李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聘请徐瑞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徐瑞飞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项仁勇先生、徐瑞飞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董事会聘任项仁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徐瑞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聘任项仁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徐瑞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总经理个人简历

项仁勇,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学士学位。1996年7月–1999年9月就职于大金空调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工程师;1999年9月–2000年9月就职于浤丰洋酒有限公司中国区信息技术主管;2000年9月–2006年6月就职于安格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亚太区信息技术经理;2006年6月-2017年4月就职于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移动源排放催化剂全球业务部,供应链高级经理、亚太区财务控制;2017年4月-2021年4月就职于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移动源排放催化剂全球业务部通用引擎和新业务,全球业务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董事长特别助理。

附财务总监个人简历

徐瑞飞,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会计电算化专业,中级会计师。1997年8月-2013年2月就职于正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市场主管;2013年3月-2015年1月就职东鲁深发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2017年1月就职于山东友泰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月-2022年1月就职于山东华邦化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2-021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学术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 年 4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二)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

2、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钟

联系电话:0411-62395759

电子信箱:ccgzq@china-catalyst.com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公告编号:2022-018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

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购销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现对2022年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累计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催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志武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主要股东:阳泉煤业集团设计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高新区科技街18号1504室

主营业务:新型化工工业成套技术、分子筛、催化剂和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委托生产、销售催化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李进在中催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公司董事李永宾在中催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持有中催技术有限公司49.00%股权,不对其形成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催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双方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与公司以往存在相关交易,并且执行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出售己内酰胺催化剂等产品,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中催技术有限公司已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中催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2-017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中触媒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宇,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芯源微、机器人、锌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闫长满,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萃华珠宝、中触媒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松贺,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部从事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宇、签字注册会计师闫长满、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松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9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及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2-015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全体由监事会主席王贤彬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核确认,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2-014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4月17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由董事长李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确认,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联董事李进、李永宾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变更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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